教育基金会和校友会接受资金捐赠指南:
一、只接受对公转账,不接受现金捐赠;
二、自愿捐赠,友好协商捐赠相关事宜并签署《捐赠协议书》;
三、收到捐赠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捐赠人开具捐赠收据并颁发捐赠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邓朝晖老师(13974869558),廖跃华(13875984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