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校友会(基金会)党支部于11月23日下午在党支部活动室(玉衡楼406)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政治纪律新规。
首先,党支部书记邓朝晖同志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进行多处修订。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政治纪律新规,政治纪律既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纪律建设的根本内容,请全体党员务必认真学习、切实遵守。
接下来,李玲同志从七个方面详细解读政治纪律新规,一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造成不良后果;二是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三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四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五是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六是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七是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解读完毕,支部书记强调此次修订《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她要求全体党员对照《条例》查找问题,并指出8月3-4日校友会党支部到邵阳市新宁县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月3日参观完宛旦平烈士纪念馆后,8月4日组织党员到崀山进行素质拓展活动,削弱了主题,存在廉政风险。经过这次的深刻检查,全体党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己。